回族文化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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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族的经商习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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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族文化集

在中国这片土地上,回族具有经商的良好习惯和历史传统,其经营范围、经营内容、经营形式以及经商道德,表现出了鲜明的回族经商习俗。

一 伊斯兰教对回族经商习俗的影响

回族自古至今,喜好经商,具有经商的意识,积累了许多经商的本领和经验,形成了许多世代传承的经商习俗。从历史上看,其先民早在唐宋时期就由阿拉伯、波斯等地来到中国经商。元代以后,回族虽然拥有了土地,但他们并没有单一在土地上做文章,而是坚持农商兼顾,且城镇回民一般都以商为主,靠商生活。时至今日,回民在全国各地的流通领域,仍很活跃。如甘肃临夏、宁夏同心和吴忠以及陕西、新疆、山东、河南、河北、青海、云南等回民集中的地方,回族群众成为当地经商的带头人。特别是在我国一些边远落后的地区,人们对经商还有这样那样看法的时候,回民仍以经商为荣,遇到好的机遇绝不放过,包括回族清真寺上的阿訇也经商。如宁夏同心县,回族人口占80%,过去一直是贫困县。1988年在该县建立了流通试验区,允许农民从事长途贩运,开展商业贸易活动,在短短四年时间内,全县有三万余人经商,贫困面由 53%下降到7%,75%的农户盖起了新房,农民拥有摩托车一千七百余辆,小汽车数百辆,人民生活水平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。临夏回族自治州是丝绸之路和唐藩古道的必经之地,这里的回族从事商品经营的达八万多人,固定经营者三万余人,尚有四万余人往返于州内外,以及东部和西部各大城市。

回民为什么善于经商呢?这与伊斯兰教有很大的关系。伊斯兰教创立前,阿拉伯半岛的汉志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商业要道之一。而在这个地区的麦地那、麦加等城市,几乎人人都从事商业活动。伊斯兰教创立后,联系当时社会的经济状况,吸收了阿拉伯人的传统生活习俗,形成了独特的价值观念与经济主张。《古兰经》当时对商人提出了许多鼓励、支持经商的要求:一是明确了经商的重要地位。《古兰经》中有二十多处提到“出外奋斗”者,“大地上寻找财富者”,主要指的是商人,充分肯定了经商是真主所喜爱的职业,认为商人是高尚的。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还说:“商人犹如世界上的信使,是真主在大地上的可信赖的奴仆”,“诚实的商人在报应的日子将坐在主的影子之下”。二是鼓励人们走出去大胆开拓财源之路,要敢为人先,敢冒风险,甘愿吃苦。《古兰经》中强调:“谁为主道而迁移,谁在大地上发现许多出路和丰富的财源……真主必报酬谁。”“不要因困难、路遥和危险而灰心丧气,真主是喜爱坚忍者。”穆罕默德曾说:“我是个商人,每派商队,必在早晨,获利甚大。”

由于伊斯兰教经典多次强调经商的地位和意义,加上穆罕默德本人亲自从事经商活动,这种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,对我国回族起了极大的影响作用。

二 回族经商的类型与主要内容

(一)珠宝业

珠宝业是回民经营的一个传统项目。早在公元7世纪前后,有许多波斯人来到扬州、长安等地,从事以珠宝为主的生意。据史书记载,波斯等西域国家的主要特产就是珍珠、宝石、翡翠、玛瑙以及其他香科和药物等。

唐代,在广州波斯人的商船很多,“并载香药、宝石,积载如山,其船深六七丈”,在长安的东市、西市和广陵有很多胡人开的商店,这些”胡店、胡邸专售宝石、象牙、琉璃、珍珠”等货物,其中大多数都是珠宝。他们开珠宝店,说明他们熟悉珠宝,识别珠宝,所以也善于做珠宝生意。在民间也流传很多回回识宝的故事,唐人笔记当中也记载了不少这方面的故事。如张读的《宣宝志》记载:严生拾到一个珠子后认为是“弹珠”置于箱中,但在一次游长安时遇到一胡人竟叩马而言道“衣裹之中有奇宝,愿得一见”,并以30万为价,说此“弹珠时西国的清水珠”,“若置于浊水,冷然洞彻”。可见波斯人的识宝能力。

宋朝,广州、明州(宁波)、杭州准许大食等商人前来中国交易,商人以珊瑚、琥珀、珠琲、玛瑙、玳瑁、水晶等物来交易,特别是像犀珠玉至宝物,每年进来很多。宋人编著的《太平广记》有好几卷中都记载了胡商从事珠宝生意,善识宝的事。如卷33《神仙盛遇传》条,卷402《守船者》条、《李勉》条,卷403《玉清三宝》条等都有过记载。

元代回民经营珠宝的也很多。据史书记载,泉南有一个回回,是蒲氏的女婿,他家里很富,有船80艘,珍珠130石。元史载:“回回勃克、马合谋沙等献大珠,邀价数万锭”,“回回以宝玉鬻于官”。说明回民继承其先民的行业传统。

到了明代初,珠宝业更加兴旺。由于回民多居住在沿海各大城市和港口,善于鉴识珠宝,每次出去做生意,总是以廉价买回珍宝奇玉,所以在回族当中流传着许多“回回识宝”的故事。明谢肇淛《五杂俎》卷12《物部》4,就记载了两件回回识宝的故事。《塞外杂识》记载:“西宁之西五十里日多坝,有大市焉,细而东珠玛瑙,粗而氆氇藏香,中外商贾咸集。一种缠头回回者,万里西来,独富厚于诸国,又能精鉴宝物,年年欠易,以千百万计。”这说明早在历史上回族做珠宝生意的人确实不少,而且不少人家已发展成百万富翁。

由于回回善于识宝,又善于经营珠宝,所以在明代就获得了“识宝回回”的荣称。“其人善鉴识,故称曰识宝回回。而种类散处南北,为色目人甚伙。”清以后回族不仅经营珠宝,而且还经营文物、古玩、字画等,事实上回民在元以后历代朝廷定都的地方,都经营珠宝业,供宫廷和上层有钱人购买,如北京的珠宝玉器行,一直被回回所垄断。早在清代,居住在北京城里牛街和花市的回回就专门经营“金珠”、“玉器”、“古玩”。嘉兴有开设银楼的郭家,有号称沙百万的沙家。民国建都南京后,北京的珠宝业衰落,而南京珠宝业开始兴旺,贡院西街的珠玉店,达官显贵来来往往,门庭若市。在中央商场内也有了珠玉业,一家最大的珠金店就是北京回民常子春开设的;另一家命名为“中央首饰商店”的是回民改氏开设的。南京的侯家三兵还开设了珠宝交易公所--珠宝汇市。在同一时期,上海的珠宝业也非常兴旺,有珍珠玉器,还有古玩、字画等,这些店铺都在城市最繁华的地段,而且都由回回所垄断。1871年后上海出现了第一家回民开设的古玩店“天宝斋”,其他城市如苏州、西安等,也都有一些首饰店。所有回回开设的金银珠宝店利润都很高,俗有“三天不开张,开张吃三年”之说。现在扬州从事珠宝生意的回民占的比例较大,俗称“鬻宝回子”。

回民除了开设珠宝店以外,主要名城都有一些识宝回回,经常走街串巷收破烂。他们不是为收破烂而收,而是想从中发现珠宝,获取厚利。他们收来的破烂,有的是多年来不被别人鉴识的石宝,有的是被污垢和灰尘隐蔽了多年的金钱,还有不少价格昂贵的古董等等。

回民从清代以来采矿的也很多。云南、西北等不少地方的铜矿、银矿、砂金矿都由回回矿工开采和冶炼,出现了许多采矿冶炼大师和财主。直到现在,甘肃、宁夏等地的回民经常在黄河边澄砂金。民间还有一些银元、古董的收藏家等等。

(二)香料业、医药业及其他

回民经营的香料业、制药业、制瓷业等也蜚声海内外。

宋时回回先人就从事香料和药物的贩卖。就香料而言,就有几百个品种,其中销路广、影响大、比较驰名的主要有:乳香、龙涎香、苏合香油、蔷薇水、木香、丁香、没药、金颜香、安息香、肉豆蔻、檀香等。回民贩卖的这些香料,用途很广,有的本身就是一种药物,也叫香药。有不少香料还可以食,是一种高级营养品,如龙脑、乳香等。回族先人贩运香料数量很大,有的一次就是七八万斤,这与宋时香料消费热有一定关系。“宋之经费,茶盐矾之外惟香之利博。”从皇帝到百姓都有烧香之习。有些达官贵人一夜就焚香几十炷乃至百十炷,有的在面食和宴席食品中加入香料,专门做香料食品。有些名贵香料还被制成各种药品,治疗各种疾病。

回民以卖药为业,从事医药贸易的习俗至今在回族当中颇多,这与回族先人早在唐宋时从事卖药的传统有关。据史书记载,在唐宋时期,回族先民把中亚、西亚的波斯、阿拉伯的先进医学传入我国。有的人本身就是行医的,有些虽不专门行医,但也熟悉医药,因此,也擅长从事医药贸易。在《太平广记》中记载:“令小吏持往扬州卖之,冀有识者。诫之:若有卖者但高举其价看至几钱。其人至扬州四五日,有胡求买,初起一千,累增其价至三百贯文。胡辄还之,初无酬酢。人问胡日:‘是句容县令家物君必买之,当相随去。’胡因随至句容,县令问:‘此何物?’胡云:‘此是销鱼之精,亦能销人腹中块病。有人患者,以一片如背端,绳系之,置病所,其块即销。我本国太子少患此病,文求愈病者,赏之千金。君若见卖,当获大利。’今竟卖半与之。”由此可见回民对医药之熟悉。因此,回民不少药品和药方受到当时汉民及其他民族人民的喜爱和重视,有的当时就推行,并在历代许多医药书籍如《证贵本草》、《日用本草》、《本草全篇》、《本草纲目》等等中也专门有记载。

(三)饮食、屠宰业

饮食业是回民习惯和熟悉的一项传统行业,是回族经济的主要内容和显著特点。回族谚语日:“回回两大行,小买小卖宰牛羊”;“回回两把刀,一把卖牛肉,一把卖切糕”;“回族三大行,羊肉、馒头、贩粜粮”等等。这说明回族从事饮食业的人数之多,也说明回族饮食业与鸡鸭、牛羊屠宰业等相联系。

回族为什么从事屠宰、饮食业的人数这么多呢?回族从明朝以后,由于民族压迫,除少数地区外,全国大多数地区的回民几乎都是人多地少,且多沙荒地、盐碱地,这样靠单一的农业很难维持生活,这就迫使回族人民在从农的情况下,不得不从牧、从商。围绕农牧业,养牛养羊养鸡鸭兔等,进行屠宰和饮食业等,逐步养成了回民多从事饮食业的习惯。如北京的牛行多设于牛街,明代牛街以宰牛为业的达万人左右。据清代《冈志》记载:“牛街”西街每日午后宰牛、羊数百,倚仗牛羊为主,“凡十余行,无虑数千家,莫不饱食暖衣,仰街牛羊”。

新中国成立后,回民在全国各地从事饮食业的更多,而且发展也很快。如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回民,他们有一部分人在本地从事饮食业,有一部分分散到西北和全国的一些大城市去开饭馆。广西雁山良丰街的回民几乎全部从事饮食业。还有些地方已形成饲养、屠宰、加工、销售一条龙生产线,如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,他们从屠宰、剥皮、剔骨、分割、入库等都实现了半机械化,年加工羊肉675万斤,屠宰牛羊8万只,一批穷困回回村已变成了富裕村。

回民从事饮食业的,一般都居住在城镇街区和交通要道旁边,经营的饮食业门类越来越多,主要有零售牛羊肉鸡鸭店铺、饭店、茶馆、炒货、干货、鲜货、小吃等。仅饭馆经营的品种就五花八门,丰富多彩:有面食类、甜食类、肉食类、凉粉类、流食类等等。从味道上讲,有甜、香、咸、辣、酸;从硬度上讲,有软、硬、酥、新、脆;从烹调技术上讲,有蒸、炸、煮、烙、烤、煎、炒、烩、熬、漩、冲、熏;从颜色上看,有白、黄、红、绿。

回民的经营方法也很灵活,有的饭馆以信誉招揽顾客,大多数人慕名而去,有的在繁华热闹区坐卖,有的大声叫卖,有的拿上食品走街串巷,送货上门。

回族饮食业的特点是,以牛羊肉、小吃、糕点等名扬全国;以干净、卫生(不吃死物)、热情、好客招揽顾客;以品种多、花样新、制作细、味道香博得人们的高度赞扬;以薄利多销占据市场。

(四)马贩、驼队、羊皮筏子及其长途贩运业

马贩、驼队是回民普遍经营的一个传统行业。

回民在历史上就喜欢养马、骡、驴、骆驼,还经常贩运牛、羊、马、驴、骡子、骆驼等,内蒙古包头等地的回民因靠内蒙古大草原,所以一般回民都以贩卖牲畜为业,从中营利。但大多数“马贩”主要用驴、马、骆驼经常出去搞长、短途贩运,而且走时找几个伴儿一起走,所以,过去回民习惯称马贩为“赶脚”、“马帮”、“驼帮”、“吆骡子”,把赶车、马、骡的人叫“脚户”。在民间还流传不少脚户在野外吃苦耐劳的故事,流传着许多脚户心慌时在野外唱的独特风格的“花儿”,如《脚户令》、《吆骡子》等等。古代文献中也有不少记载,如“车夫、骡夫多半回民”。

马贩、驼队不仅在甘、青、宁、新各地有,云南、内蒙古等省区的回民也以赶脚为业。早在明、清两代,甘肃平凉、天水和陕西、内蒙古等地的穆斯林商人,常常拉着大批驼队,到宁夏吴忠等地赶集贩运货物。回族的马贩、驼贩等主要是贩运煤炭、食盐、碱、米面、油、茶、百货、绸缎布料、瓷器、皮毛、药材等等。

回民有坚强的毅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,他们赶脚搞贩运,不管是赤日烫人的暑夏,还是雪花漫天的寒冬,忍饥挨渴,长途跋涉。宁夏、内蒙古有些搞长途贩运的回民经常上新疆、跑湖广、下江南、走庆阳,在茫茫的戈壁滩上风餐露宿,一去就是几个月,甚至还有几年才回来的。回族的马贩、驼队对边疆和内地经济、文化交流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。

现在回族的马贩、驼队少了,主要在偏僻的山区还用马、驴、骡、骆驼搞些运输。但居住在城镇街区和交通线上的回民,他们乘坐汽车、火车甚至飞机长途贩运,调剂余缺,搞活市场,发家致富。例如甘肃临夏的回族,数万人在青藏高原从事贩运和其他经营,回族群众自己称这是“东引西进”,在拉萨已经有临夏一条街,三百多家商店。他们从商贩中赚的钱又刺激本地的其他产业,使不少回民很快富了起来。同心县的回民有上万人下江南,走青藏,搞贩运,做生意,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,现在回族中有不少人买了汽车、拖拉机等,促进了回族运输业和经济的发展。

皮筏及筏子客。回民把皮筏子作为主要的水上运输工具。皮筏子有牛皮制作的,但更多的是羊皮制作的,所以回民习惯称它为羊皮筏子。羊皮筏子制作很独特:羊宰后,先割头。然后从颈口将皮割离,倒翻皮毛,从前到后慢慢退出,也有的从羊后腿交裆处开口,由后往前将皮退出,以防羊皮破损,把羊皮在水里浸泡后,将毛拔净,并灌适量的食盐水和香油。晒干后吹气或打气,将口子扎住。羊皮囊做好后,根据需要用木头做一个木排,将皮囊系在木排上。皮筏子有大有小,有用十几个皮囊的,也有二十多个皮囊的,还有三四百个皮囊组成的大中型载货羊皮筏子,约载五吨至十吨货。羊皮筏子的水手根据筏子大小有二、三、四人的,也有六人或八人的,回民把水手俗称筏子客。回民使用羊皮筏子的历史很长了,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。据说从元朝开始,到了明、清年间,回族筏子客已很多,甘肃、青海、宁夏等地的羊皮筏子,大多数都是由回民筏客驾驶。他们不仅有祖传的绝技,主要的是有艰苦奋斗、吃苦耐劳的精神。早在明、清两代,有些回族商人从兰州,武威等地用羊皮筏子运货顺黄河而下,由水路到达宁夏吴忠、银川。民国年间,宁夏、青海、兰州等地的回民将本地的羊毛、皮革、枸杞、药材等用羊皮筏子运到包头等地,调剂余缺,从中营利。宁夏一些重要的黄河渡口,还用羊皮筏子拉旅客。新中国成立后,随着桥梁和公路、铁路建设的发展,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已逐步取代了羊皮筏子。现在很少有人用羊皮筏子从事水上长途贩运,有些渡口虽然还有零星的羊皮筏子,但主要供好奇的游客乘坐观光。